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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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检察首次启动“双向”救助模式 同步帮助被害人与被告人
十四岁、十六岁、十九岁,本来是青春最好时光的花季少年,他们却因一场交通事故,一个早早与繁华世界告别,一个负伤住院,一个站在了被告席上。
师徒三人邀约购车,不想路遇车祸
杨某、纪某与买某三人为同一餐厅员工,19岁的杨某是凉菜师傅,16岁的纪某与14岁的买某分别是热菜与凉菜学徒。今年5月24日晚,纪某与买某协商购买一辆二手摩托车用于上下班。二人叫上师傅杨某一起到滨河新区与之前在某二手车平台联系好的人交易购买。交易后,师徒三人考虑到杨某驾车稳重一点,就由杨某驾驶,车后乘坐纪某、买某,准备返回住处。车辆沿灵武东临路(快速通道)由北向南行驶至11km+240m处,未察清前方路面情况,撞至路边非机动车道内放置的“前方施工请绕行”警示标牌上,造成三人受伤,标牌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买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后于5月25日12时30分许死亡。
儿子离世,32岁母亲一夜白头
2013年买某的母亲感到身体不适,经就诊,被诊断为肺结核,原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得知儿子买某离世的消息,32岁的母亲一时之间无法接受,日日以泪洗面,几日间增了许多白发,病情也因此加重。检察官见到这位母亲,惊愕之余更多的是心疼,原本美好的时光,留给这位母亲的却是无尽的伤痕。事故发生后,被告杨某因家庭贫困东拼西凑也只赔偿了1.4万元丧葬费后再无赔偿能力。买某的母亲 要常年吃药无劳动能力,弟弟还在上学,父亲在照顾母子的闲暇时间外出打零工赚取一家人的生活费。检察官了解到买某的家庭状况后,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决定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8月17日,一万五千元的救助金发放到了这位母亲手中,为这个痛失儿子的家庭送去了温暖和关怀。
探索新模式,同步救助被告人
杨某生在一个单亲家庭里,在其出生40多天时,母亲就因家庭贫困出走。父亲在杨某4岁时再娶,但继母在这个家里生活不到2年后也因家庭贫困又与父亲离婚。从此,杨某与父亲相依为命。父亲外出务工,收入微薄,初中时因家庭贫困等原因杨某辍学开始了他的打工路,从学徒到师傅5年来先后就职于三家餐厅。目前,杨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办理买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时,承办人员考虑到本案实际情况且杨某刚过18岁,建议启动“双向”救助模式,对本案的被告人杨某提供心理帮助。这个建议得到了审查起诉办案人员的一致肯定,于是在提审杨某时,该院派出了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证书的未检工作人员与承办人一同前往看守所,对杨某进行了心理辅导,帮助其重拾生活信心。
执法为民秉持公平正义,司法救助彰显法律温情,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今年来连续对4案5人进行了救助,共救助金额4万元。对被告人杨某的救助是银川市检察系统首次实施“双向”救助,从一定程度体现出检察机关对于刑事案件的谨慎处理,对于困难当事人的关怀备至。